近日,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发出《关于实行村“两委”干部亮岗履职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村“两委”干部亮岗履职制度要求实行村“两委”坐班值班制度,同时每个行政村应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置一间便民服务窗口,实行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并要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请销假制度。
《通知》要求,各行政村要制定建立坐班值班工作台账归档备查。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坐班值班表和联系方式要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便民窗口等醒目位置进行公开,便于群众联系和监督。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对未及时公开坐班值班人员联系方式、值班期间擅自脱岗、工作态度恶劣、无理拒绝受理事项的要通报批评,对在值班时间贻误工作、处置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的,要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区党群工作部将采取电话查询和不定期走访的形式,随时抽查了解村“两委”干部亮岗履职制度执行情况,抽查结果将适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