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又至,文明祭扫;八项规定,牢记心中;严管公车,切勿私用;私客公请,违规违纪;守住底线,一身轻松。”2日,浦城县近千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到了该县纪委发送的廉洁短信。
为营造“廉洁清明”氛围,在发送廉洁短信的基础之上,浦城县纪委强化公车管理的相关措施,下发了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规定,节假日期间入库定点停放,除公务活动或公务接待外,严禁动用公车用于私人扫墓、祭祀、游玩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还将倒查该干部的上一级领导干部和其所在的党(工)委(党组)及其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的责任,对负有监督责任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傅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