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招门牌五花八门见缝插针,户外广告随意架设风吹欲倒……户外广告和招牌作为区域特色文化的载体,在城市风貌中居于重要地位。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布局不合理、设置不规范、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品位。4月1日,《南平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规对南平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设置行为和管理活动作出具体、明确规定。
店招门牌是商铺的“脸”,户外广告是城市的“颜”,安全规范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办法》紧扣实践落点,瞄准问题标靶,将适用对象明确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活动,将适用范围确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使法规更具地方特色、时代特征。按照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的原则,《办法》确定城市管理部门作为法规牵头实施部门,赋予综合协调职能,将日常监督和巡查延伸到乡镇、农村,有效提升城乡基层治理能力。
通过规划引领,让城市建筑外观更加和谐。《办法》统筹整体统一规范和区域个性特色需求,明确专项规划、技术规范作为设置管理的依据,确立设置的基本规则和技术标准,明确具体的设置要素和管理要求,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既安全规范又文明美观。
户外广告、店招门牌除了直接影响城市形象和美誉度外,还与市民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办法》践行便民惠民的城市管理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指导和技术服务,以绣花功夫推进精细化管理。《办法》还明确要求建立日常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立面环境监督,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抓牢抓实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安全工作。同时,对违法设置和疏于管理的行为设定了衔接适用的法律责任。
“《办法》共设5章38条,包括总则、规范设置、安全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南平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将更加规范,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有效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再升级、更精细。(林奥 罗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