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7月1日起,全市小作坊食品实行包装销售,统一标识要求,所有食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和使用无食品标识的小作坊食品。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应当在食品的容器或者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者配料表,以及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核准证书编号。小作坊食品标签标识要符合相应的法规要求和特别规定,标注内容应真实、齐全、有效,无漏标、错标或者标识失效过期内容等情况,无论是包装或者容器,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记者庄严通讯员林裕霖)
德化牛母岐层林尽染五彩斑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三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开幕 2024-01-09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