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记者从宁德市人社局获悉,经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发文,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18元,达到每人每月118元,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补发,各市县需于2018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2009年底启动试点以来,我省已先后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待遇水平实现翻番。此次调整,我市大约有6万多名参保退休人员受益。(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吕海宾)
德化牛母岐层林尽染五彩斑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莆田市区拱辰街道荔湖路蓝花楹进入开花期2025-05-09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