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7年福建省将继续开展“二元制”改革试点工作。11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向省教育厅职成处进行申报。
据了解,“二元制”改革是福建省职业教育主动适应、服务新常态,着眼供给侧改革,实现高效、高质、精准的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申报主体由行业协会牵头,联合本行业相关企业、高职院校共同申报。行业协会负责汇总相关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协调对接高职院校,并组织企业、高职院校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申报主体由高职院校牵头,联合相关企业共同申报,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专业所对应的省级行业协会签署意见。原则上,每所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培育项目学校申报专业不超过4个,其他学校申报专业不超过3个,每个专业合作企业不超过3家。每家企业同一个专业只能与1所高职院校联合申报。
按照要求,试点院校需建立试点工作机制,制定试点管理制度,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试点院校需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管理。根据企业生产管理和学生(学徒)工作实际,校企共同编排教学计划,充分利用生产淡季、业余时间灵活安排教学。同时,实行校企“二元”评价,校企共同制定课程学习和实训实习(工作)的评价标准,共同参与全过程考核评价。
在试点教学保障上,由学校专业教师、企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学校专业教师一般担任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程的理论部分的教学,其余课程由企业人员担任。企业要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员担任学生(学徒)的导师,负责学生(学徒)在企业的岗位技能操作训练,导师承担实践课程教学任务要在60%以上。原则上1名导师指导学生(学徒)不超过10名。各试点专业确定专业带头人2人,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技术专家各1名。
此外,“二元制”改革试点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3月。考生必须符合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且须为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报名时在合作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二元制”改革试点项目2017年如需继续招生,需要重新申报(不占用2017年申报专业控制数),并报送2016年“二元制”改革试点项目工作总结。(记者 孙丽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