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将至,据市工商往年和今年1至10月份数据预测,随着“双十一”促销宣传活动的持续升温,消费者网络购物热情高涨,“双十一”期间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加。据从宁德12315信息系统提供的统计数据来看,网购纠纷上升趋势明显,在信息系统登记内容中输入京东、天猫和淘宝等大型电商名称,一至十月份的投诉举报2016年260件、2015年88件、2014年70件,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95.45%、271.43%。
通过检索宁德市12315信息系统数据,2015年“双十一”期间(11月1日-17日),共受理消费者有关网络购物的咨询投诉举报42件,同比增长215.38%。消费者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记者走访了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网购纠纷的几个案例,帮助消费者提高网购警惕心。
市12315工作人员提醒,首先不要轻信“最顶级”“最便宜”等宣传。据介绍,宁德消费者张先生于10月20日拨打12315电话投诉称:9月6日通过淘宝天猫购买霞浦县利城商贸有限公司出售的女鞋,价值238元,商家在天猫网页上虚假宣传“采用了最顶级的材质”,张先生认为虚假宣传,要求按照消法退一赔三。
接消费者举报后,霞浦县松港所执法人员对霞浦县利城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消费者所反映的在天猫商城购买女鞋,商家使用“采用了最顶级的材质”的虚假宣传情况属实。消费者要求商家给予退一赔三。经执法人员调解,商家表示愿意给张先生赔偿714元,并退还购鞋款。
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物应注意保质期、质量等级。浙江消费者姜女士10月26日投诉,其于2016年8月23日,在淘宝五分文旗舰店购买了四包红枣,价值59.6元。网站上宣传该产品保质期365天,实际只有10个月;网站上宣传此红枣等级是特级果,实际收到包装上面等级为三等果。经古田县平湖市场监管所办案人员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商家赔偿消费者300元。
“消费者还要特别注意,通过正规网站购买商品,商家推送的链接不要轻易点开,以免中毒。通过正规网购平台和商家沟通时,注意对对话等进行截图保留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市12315工作人员介说道。该工作人员特别提醒,通过微信朋友圈发生的交易纠纷,不在12315受理范畴,因为商家和消费者是私人与私人的钱物交易,商家没有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市民通过此类渠道消费时候要留个心眼。(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洪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