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26日讯 世界那么大,出门游玩可别任性。龙岩就有30名旅客,预交1.5万旅行费,报了个团,享受完服务,却没交足剩下的旅行费。谈起此事,龙岩一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黄某无奈说道:“还真没见过,行程和服务项目都如期进行,他们对我们旅游服务也表示满意,可旅行结束后,不论怎么催,他们就是不支付旅游费用。”无奈的旅行社,只能以游客“耍赖”为由,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原来,在2013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住所在永定同个镇的张某等30人闲来无事,委托旅行社,报团前往宁波、常州、苏州、杭州、乌镇等地旅游,旅游费用为每人1980元,行程5天,双方就具体行程、服务项目和付款方式等进行了书面约定,并预交了1.5万元的旅游费。事后,旅行社按照行程组织了这30名游客前往杭州、宁波等5个城市旅游。旅行结束后,30人还在旅行社发给他们的宾客意见反馈表中的满意项全打上了勾,表示满意。谁知,大半年过去了,却不见游客将剩余的4.44万元旅游费付清,旅行社着急了,一次次通过电话要钱,甚至上门催要,都不奏效。无奈之下,2015年1月28日,该旅行社将这30名游客一并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等30名市民共同委托林某、刘某与原告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合同。旅行社已依约提供旅游服务,服务质量符合各被告要求,但30名被告未能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已构成违约。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0名被告游客,每人支付旅行社旅游费用1480元,合计4.44万元。(记者 简伟雄 通讯员 陈立烽 张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