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4日讯 近日,龙岩某集团公司27名职工在新罗区法院和龙岩市总工会的合力调解下,终于拿到了65万余元的工资。据悉,自两家单位建立“一庭一室四制度”以来,已成功调解685件劳动争议案,为685名农民工争取了700多万元直接经济利益。
2012年,新罗区法院与龙岩市总工会联合建立“一庭一室四制度”,以在法院成立合议庭、在工会成立调解室,以及建立参与审理制度、委托调解制度、协助调解制度、调解确认制度等四项制度,来规范农民工案件的受理和督促落实。(通讯员 简华良 林添福 海都记者 简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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