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作为第二批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省份,福建于今年启动该项试点工作,并于近日召开试点推进会,选取福州、三明和漳州作为福建首批试点城市,覆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所有使用及报销环节,重点聚焦住院、门诊慢特病及普通门诊费用的报销业务。报销单位涵盖医保和商业保险两类场景,开票单位选取了10家医院和11家商业保险公司。
为推动试点工作规范开展,福建将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任务分工与实施步骤,全力保障省财政电子票据智能监管和跨省报销应用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今年11月底前正式上线运行。围绕平台建设,将重点推进三大核心任务:一是打破数据壁垒。构建数字账户体系,实现省域间财政电子票据数据顺畅流转,彻底消除地域限制。二是统一数据标准。严格对标财政部规范,全面提升票据信息填列质量,满足全国互认要求,切实提高报销效率。三是规范报销流程。完整记录票据报销数据,实现从事前、事中到事后的全流程监测,推动财政管理向精细化、数字化迈进。
依托在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方面的坚实基础,福建将实现票据无纸化报销、电子化流转,切实让群众办事“少跑腿”,并助力商业保险等机构降本增效,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同时,解决虚假报销、重复报销的堵点难点,让数字赋能财政资金更安全有效运行。
试点工作将由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通过建立省市联动工作机制、跨省结对工作机制以及定期调度工作机制,按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动。在信息安全方面,平台将严格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建立常态化运维机制,全力保障群众票据数据与个人隐私安全。(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