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12日召开的《福建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获悉,《福建省旅游条例》自2016年颁布实施以来,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上半年福州接待游客5333.77万人次,旅游收入409.22亿元,均位居全省前列,福州已成为国内重要的休闲、养生、度假旅游目的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工作,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福州还出台了《福州市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福州市高A级旅游景区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有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深化文旅融合,加快推进中国船政文化城、闽越水镇等重大文旅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还将全面优化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引进一批高品质酒店,推动实现“县县有4A级景区”,建设一批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和旅游休闲街区,推动鼓山、中国船政等建设成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同时将加强与浙闽赣及港澳台的旅游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为更好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福州还将完善旅游投诉“一口受理”“快速办结”“先行赔付”和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制度,让旅游消费环境更加良好。(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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