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获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正式下发《关于民事执行中合理估算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价值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统一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价值标准。
《意见》主要规定了一套对拟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价值估算制度,包括价值估算的时间、价值估算的考量点、价值估算的方法、估算结果的记录以及当事人对法院查封、扣押、冻结不服的救济途径。据悉,该项失信执行新机制为全省首创。
特别是在价值估算的方法中,《意见》不仅对不同财产类型列举了具体估算方法,还针对共有物、不可分物、轮候查封等情形作了特别列举,以统一全市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价值标准,具有很强的实操性。
据福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旨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防范执行工作中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李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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