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水资源生态保护示范点(被告人补种福建山樱花500多株)。 闽侯法院供图
此外,为快速解决环境保护引发的社会矛盾,闽侯法院与县环保局联合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诉调工作室,推进辖区内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司法的无缝衔接。
2018年9月上旬,闽侯法院与县检察院联合水利局、农业局、渔政、河长办、砂石办、环保执法大队等部门机构,在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及县政协委员参与监督下,开展闽江水域生态保护和水生态领域扫黑除恶联合行动,重点针对增殖放流、非法采砂、支流水体污染、沿岸山体植被保护等问题进行巡查。
闽侯法院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引导公民参与水生态保护工作。 闽侯法院供图
“引导人人参与水生态保护工作,闽侯法院还需开展水生态保护法治宣传工作。”闽侯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江彬介绍,闽侯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司法修复保护闽江”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资料2000多份,群众反响热;2018年以来,录播《庭审直击》《法眼》等法治宣传节目10余期,到高校开展生态公益讲坛等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水域的保护不仅是一个县的事情,这关乎全球水生态。”林孔亮表示,针对闽江流域,要联动上下游相关部门进行巡查和监督,创建“1+N”的跨越协作机制,此外,强化宣传工作,扩大生态环境良好舆论氛围,让更多人参与生态保护工作。
闽侯法院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共同制定修复方案。 闽侯法院供图
闽侯法院表示,下一阶段将继续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通过案件的审理,最大程度地修复生态环境被损坏的功能,加强水资源生态环境司法预防、修复、打击作用,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保护能力,为“生态闽侯,山水江城”建设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