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州 > 福州新闻 > 正文

女儿获赠房产后未尽赡养义务 被撤销房子赠与合同

来源:福州晚报 2016-05-20 09:04 http://www.mnw.cn/ 海峡都市报电子版

­  今年78岁的张老太育有3个子女,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2010年4月,张老太将自己的一套房屋,以买卖方式过户到小女儿名下,但小女儿没有实际支付购房款。同年9月,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张老太与小女儿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约定由小女儿对张老太尽赡养义务,为张老太养老送终。

­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小女儿在取得房屋产权后,对张老太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很少来照顾看望她。张老太认为,小女儿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很后悔将房屋赠送给她。张老太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双方间的赠与合同,要求女儿返还房屋。

­  法院认为,赡养扶助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本案中,被告作为原告女儿,在法律上本来就负有赡养义务,后签订赠与合同也约定由被告赡养原告。现原告年事已高,被告虽然履行了一定的赡养义务,但显然没有按照约定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对原告尽到全面应有的赡养义务,致使原告产生不满。据此,原告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具备了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  □案例点睛

­  “常回家看看”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给老人一份法律权利,给儿女一份法律义务。虽然这条规定没有具体明确“常回家看看”的“常”该如何量化,做不到这点的人,将给予哪种处罚,但表明了立法的导向是为了唤醒儿女亲情良知,不再坚守给钱给物就是孝敬的误区。(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卢净)

相关阅读:
新闻 娱乐 福建 泉州 漳州 厦门
猜你喜欢:
已有0条评论
热门评论:
频道推荐
  • 罗源:美丽乡村旅游季启幕
  • 经济大省调研行·权威访谈丨挑大梁、担使命
  • 福建两所高校领导调整
  • 新闻推荐
    @所有人 多项民生礼包加速落地快来查收 三峡大坝变形?专家:又有人在恶意炒作 北京新一波疫情为什么没出现死亡病例? 戴口罩、一米线 疫情改变了哪些习惯? 呼伦贝尔现幻日奇观 彩虹光带环绕太阳
    视觉焦点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精彩视频
    《归心·家味》
    《归心·家味》
    这种花有毒!勿采食!保持文明赏花距离
    这种花有毒!勿采食!保持文明赏花距离
    专题推荐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

    新征程,再出发——聚焦2021年全国两会
    2020福建高考招录
     
    48小时点击排行榜
    “五一”游长泰丨伍色竹塔:举办状元文化 五四青年节 福建两所高校领导调整 尽心尽力去做长期性铺垫性的工作 ——从 福建省法院五年来审理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 一季度福建省竹制家具出口位居全国第一 奋楫扬帆“十五五” 青春逐梦绽芳华 —— 南安举办露营嘉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