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门”挡住大病致贫
18日,8岁的林晓轩(化名)从省立医院治愈出院。两周前,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林晓轩随父母从连江县丹阳镇来到省立医院治疗,全程治疗下来,一共自付7500元,剩下的费用,全由新农合报销。
2012年,福建省将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8类疾病纳入当年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实行定点救治、费用定额控制。新农合基金的实际补偿比为7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
其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费用定额为2.5万元。也就是说,救治一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无论实际产生多少费用,患者都只要支付2.5万元的30%即7500元,剩下的由新农合基金支付。“我们家境不好,之前一直担心看这个病要花去很多钱。没想到新农合可以报销那么多,真是很开心。”林晓轩的父亲说。
而定点救治、费用定额控制只是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机制里的一种模式。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农村与社区卫生处了解到,近几年,为了减轻新农合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提高保障水平,福建省积极探索,采取多项创新措施缓解参合农民高额医药费用负担:
第一种是大病转外就医制度。经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查批准的转外就医特大病种,其住院费用比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予以补偿,具体病种由基金统筹地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第二种是开展大病保险(大病补充补偿)。在对参合患者住院补偿的基础上,对超过封顶线部分住院费用再按一定比例给予再次补偿。
第三种是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今年,儿童苯丙酮尿症也将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
这三种措施,成为挡住农民大病致贫的“三重门”。据悉,福建省多数县(市、区)已建立大病转外就医制度,确定的病种数在5~10种之间。去年全省住院大额费用补充补偿(大病保险)5.66万人,大额费用补充补偿基金支出4.1亿元;全省当年共有14人分别获得20万元的大病保险,加上之前的住院补偿,共有13人每人获得30万元的新农合补偿。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等11个病种正在推进即时结报试点工作,进一步减轻个人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