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从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会议传出消息,今年我省城乡困难居民大病救助政策将有两项调整。
据介绍,今年大病救助政策与去年相比,在救助对象、救助病种方面未做改动,仅在救助费用上作出两项调整。而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按照“收支平衡、量入为出”的原则,今年针对低收入家庭实行分档次定额救助,凡年度内患受助疾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为10万-15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0.5万元;15万-2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0.8万元;2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定额人道救助1万元。
二是为了使救助基金的使用更加合理、有效,避免有些病种重复救助,今年对凡列入我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11种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肺癌、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在计算红十字大病救助医疗总费用时须扣除政府单病种保障的实际补偿费用。
导报记者了解到,今年大病救助申请表在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的受理预计会在11月初陆续开展,各市将申请表报送到省大病救助办的时间为2014年3月1日前。
据悉,2012年省大病救助办一年共核准7646份救助申请,发放救助金1.057亿元,其中,救助金额达3万元以上的有459人,最高获助金额达20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因患重特大疾病而陷入困境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了数以千计的大病患者不因经济困难放弃治疗。(记者杨文林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