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财政厅获悉,为帮助农村困难群体住上安心房,今年我省继续以补助方式支持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日前,补助资金1602万元已下达各县(市、区)。
补助资金用于支持786户农户实施改造,在均摊分配的基础上,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适当倾斜,即一般县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县每户补助2.067万元。资金纳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管范围,精准跟踪资金下达和使用进度,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自2016年以来,省财政累计下达补助资金7.5亿元,支持存量危房改造,逐步建立起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帮助农村低收入家庭告别危房,提升生产生活水平,让乡村振兴成果惠及更多群众。(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