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进“好房子”建设
今年试点打造一批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等“好房子”项目
记者29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为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福建省推进“好房子”建设行动方案》。
方案明确,2025年,全省将试点打造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既有住房更新改造“好房子”项目。其中,新建商品房“好房子”试点不少于20个,老旧住房更新改造试点不少于6个,保障性住房试点不少于6个。2027年,“好房子”建设政策、标准、技术和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每个城市新建和改造一批“好房子”。2030年,新建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全面建成“好房子”,高品质商品住房开发模式得到全面推广,既有住房更新改造有序开展,住房质量多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住房品质显著提升。
方案明确,提升项目开发品质,按照完整居住社区、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要求,统筹规划社区综合配套资源,合理布局公共服务、商业配套、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设施,科学配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快递物流收发、电动车充电等配套设施,适度提高小区绿地率和车位配建标准,提升整体宜居性和便利性。鼓励小区配套的公共设施、底层架空、挑高空间、阳台、风雨连廊等少计容、不计容。
方案还提出,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推动商品住房项目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进老旧住房更新改造,鼓励各地探索老旧住房以旧换新、原拆原建、模块化技术快速更新改造等方式,支持居民自主更新改造老旧住宅;推进城中村改造,2025年启动城中村改造1万户,2026—2027年滚动推进城中村改造,成熟一批、实施一批。(记者 赖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