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全省各地按照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求,强化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消防部门也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维护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界定标准,一些单位的火灾隐患达到重大火灾隐患标准,另有一些属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部门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并落实整改期间临时防护措施。目前,仍有部分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尚未整改完毕。
为推进隐患整改工作,近日,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公布10家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各单位场所重视消防安全管理,积极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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