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记者从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获悉,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福建省资源环境和生态系统保护科学研究的野外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福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2018年在福建省遴选建设若干个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为获取长期野外定位观测数据并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的在闽高等院校和省属科研院才有资格申报建设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申报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
另外,申报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需要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实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科研集中用房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在500万元以上;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二十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并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科研人员总数应在10人以上。除此之外,承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按照有关规定对社会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记者 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