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十届省委巡视的反馈意见,县委制定135条整改措施,截至6月底,已完成133条,另外2条整改也接近尾声。同时,九届省委巡视未整改到位的5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近日,罗源县委以“对账单”的形式,向上级反馈省委前后两次巡视罗源时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去年3月以来,随着十届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启动,福建省各级各部门把问题整改作为巡视工作落脚点,既抓好新一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又盘点上一届巡视整改是否到位,杜绝出现“烂尾”现象。
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把巡视结果和巡视整改情况作为省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以及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书记于伟国强调,要严肃反馈、分类处置,加强综合分析和巡视督查,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赶超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坚强保证。
每轮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组都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清性质、明确管辖,列出清单、分类移交;省委巡视办建立台账、跟踪督办,一件一件对账销号。同时,实行“双反馈”“双签收”,将巡视反馈意见分别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两份反馈意见均由主要负责人签收,加强跟踪督办,倒逼被巡视党组织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
整改是否到位,还要由群众来评判。福建省明确要求,被巡视地区和单位的巡视整改情况,在报省委巡视组审核,并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当在党内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3月26日,省纪委监委网站对外公布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14个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各相关地区和单位的门户网站也同步公开。6月4日,省委巡视办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方式,将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