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南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从5月17日开始,市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统计局党组、市委信访局等4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组别市委巡察一组市委巡察二组市委巡察三组市委巡察四组被巡察
单位
南平市交通运输局南平市商务局南平市统计局南平市委信访局巡察组
负责人
组长:胡林孙
副组长:黄庭章刘邦建
组长:张佳胜
副组长:刘安平
组长:李福兴
副组长:黄绍文
组长:张柳英
副组长:姚建锋
专门值班
电话
17720685610
(8:00-20:00)
18950659024
(8:00-20:00)
18039728924
(8:00-20:00)
18059497746
(8:00-20:00)
通信地址南平市邮政0567信箱南平市邮政0535号信箱南平市邮政0522号信箱南平市邮政0511号信箱信访受理
范围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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