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25日讯 昨日,福建银监局公布了2014~2015年间作出的33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涉及省内25家银行,处罚金额达1026.256万元。记者梳理这些处罚表发现,涉事银行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贷款、票据和收费等方面。
记者统计发现,33份罚单中,票据业务违规达18份,罚款共计420万元,主要原因为票据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如2015年9月25日,交通银行漳州分行被连开3张罚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均是:“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因此,福建银监局依据《票据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法规,每单处以20万元罚款。
此次公布的最高一笔罚款达218.2万元,违规事实是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取安心账户托管费。(海都记者 郑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