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年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运营APP色诱男性打赏2.3亿元
运营者被判13年
2020年7月到2021年10月间,被告人高某等运营“悦聊”APP,该APP上的入驻团体通过引流主播,以“同城约会可以发生性关系”为诱饵,诱骗众多男性充值、打赏,共骗取财物2.3亿多元。
“很多客户他到这个平台上的动机,本身是不道德的,他就不去报案,有的人觉得自己是被骗的,所以选择了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导致了这个案件案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卞国栋说。
本案中,法院依法认定平台运营者高某在共同犯罪的关键作用,认定他为主犯,以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3年。
“直接实施骗的行为的是‘公会’和‘主播’,这个案件的特殊之处就是,我们追究了平台方的责任,大量的证据反映,平台对于它所吸收的‘公会’以及相应的主播在从事诈骗犯罪主观上是明知的,在客观上它又获取了大量的诈骗收益,所以最终我们追究了平台方运营者诈骗犯罪的责任。”卞国栋说。
南京法院两年判处电诈案
536件14787人
法院严惩电信诈骗集团或团伙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对参与时间短、诈骗数额小的从犯以及未成年人、学生等,结合具体案情,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教育感化挽救,帮助其回归社会。两年来,南京全市法院共判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36件1477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占诈骗犯罪比例升至51.47%。其中,判处涉缅北等特大跨境电诈案件91件333人。
此外,还判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其他关联犯罪2236件3319人。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陈渝娜 桑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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