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财经新闻 > 正文

安科迪违法遭罚 虚构贸易合同将境内资金转移境外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9-12-04 16:10 http://www.mnw.cn/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网站今日公布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表(宿州汇检罚〔2019〕4号)显示,宿州安科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安科迪智能”)虚构服务贸易合同将境内资金转移境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 号)第十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之附件1《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四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宿州市中心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宿州安科迪智能罚款22.1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宿州安科迪智能成立于2016年4月15日,注册资本159.8万人民币,王惠东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第一大股东为昆山安科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59.5%,王惠东为昆山安科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实控人、最终受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 号)第十二条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之附件1《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四条规定规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不得以虚构交易骗取资金收付,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外汇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原标题:安科迪违法遭罚 虚构贸易合同将境内资金转移境外
责任编辑:陈玲玲
相关阅读:
新闻 娱乐 福建 泉州 漳州 厦门
猜你喜欢:
热门评论:
频道推荐
  • 三部门出台举措 助力城乡劳动者高质量就业
  • 103名群众受到国家安全机关表彰奖励
  • 从主题研学到互动体验 各地国家安全宣教活
  • 新闻推荐
    @所有人 多项民生礼包加速落地快来查收 三峡大坝变形?专家:又有人在恶意炒作 北京新一波疫情为什么没出现死亡病例? 戴口罩、一米线 疫情改变了哪些习惯? 呼伦贝尔现幻日奇观 彩虹光带环绕太阳
    视觉焦点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精彩视频
    惠安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惠安县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甄嬛传》“浣碧”扮演者蓝盈莹来德化,亲手捏出绝美瓷花
    《甄嬛传》“浣碧”扮演者蓝盈莹来德化,亲手捏出绝美瓷花
    专题推荐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

    新征程,再出发——聚焦2021年全国两会
    2020福建高考招录
     
    48小时点击排行榜
    周祖翼在省税务系统调研 福州千年古迹里的“太平年”密码 近期涉小客车弯道路段事故多发 公安部: 获刑13年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原副 聚焦创新药、短缺药等 国办公布14条举措 西十高铁启动时速385公里提速试验 海南环岛高铁4月15日零时起调图 空铁联运 涉案7800万元!特大走私黄金出境案,破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