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 的重要提示 如下:
1 、 本次发行 108,698.8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0,869,880 张, 1,086,988 手 ,按面值发行。
2 、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0 月 25 日, T -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 “ 上交所 ”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 行数量比例为 9:1 。
3 、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天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0 月 25 日, T - 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西藏天路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256 元面值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 / 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 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天路配债”,配售代码为 “ 704326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 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 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865,384,510 股,均为无限售股份,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 例计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约 1,086,922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1,086,988 手的 99.9939% 。由于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最终优先 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
4 、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 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天路发债”,申购代码为“ 733326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 单位为 1 手( 10 张, 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 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 1 万张, 100 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 限,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 机构投资者参加网下申购每个产品申购的 下限为 20 万张( 2,000 万元),超过 20 万张( 2,000 万元)的必须是 5 万张( 5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个产品网下申购 的上限为 970 万张( 97,000 万元) 。
5 、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 债数量和网上 、 网下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 、 网下投 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 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08,698.80 万元的部分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建承 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 包销基数为 108,698.80 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 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 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2,609.64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 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 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
6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0 月 25 日( T - 1 日), 该日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 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 ” ) 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 、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19 年 10 月 28 日( T 日)。
8 、本次发行的天路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天路转债上市 首日即可交易。
9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 读 2019 年 10 月 24 日( T - 2 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 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 “ 《发行公告》 ”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摘要》及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