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开发酒”市场失控
对于汾酒集团来说,开发商模式无异于是一把双刃剑。
包括王攀、钟强在内的很多销售商和开发商,也担心任由这种开发模式发展下去,迟早会因为监管问题导致汾酒品牌的受损。
4月15日,新京报记者以开发为名联系上汾酒集团定制产品事业部负责人张玉明,其介绍,由于近几年集团开发酒的市场“失控”,近段时间,汾酒集团在制定新的开发计划,目前,汾酒集团暂停集团酒开发业务,“不过,公司不会因此关停集团酒开发的渠道。”
记者查询发现,汾酒集团自2008年起开始清理开发商和合作开发品牌,将汾酒的品牌从原来的1000多个减少到300多个。后来,但凡开发商要与汾酒公司合作,都要求开发商根据本地实际提出开发方案,经汾酒厂认可后缴纳押金,从汾酒集团灌取酒浆,再进入市场销售。
在汾酒集团的官方网站上和汾酒公司的直销店里,已看不到开发合作的“集团酒”。张玉明表示,汾酒厂的政策是逐渐压缩开发商数量,“去年5千件(箱)就能做,现在估计要提高到2万件(箱)”。
新京报记者提出,想专门开发一个品牌。张玉明表示,目前已经很难了,除了需要集团审核开发商的销售资质,以及提高开发商的开发门槛之外,还要考虑开发商的“关系”。“要么有一个营销团队,要么就是有一些领导的关系,”张玉明介绍,“现在要的开发商,基本上都是关系硬的”。
新京报记者从多名汾酒集团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汾酒的销售体系共分三层。第一层是汾酒厂派遣在全国各地的片区经理,基本上实现了以地级市为单位的覆盖;第二层是以地级市为单位,有销售总代理;第三层则是品牌开发商,也称为定制商,设计并买断某一个款式规格的汾酒并进行销售。
汾酒集团宝泉涌公司(以下简称:宝泉涌)是汾酒集团的子公司。宝泉涌一名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他们可以承接来自全国各地的个人或公司对汾酒集团酒进行开发,集团开发酒所使用的就是宝泉涌所生产的酒水,并非汾酒厂的自营酒水。
“开发贴牌会稀释品牌含金量”
对于汾酒的集团开发酒存在产品信息不全问题,北京默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游开贵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汾酒集团开发酒在对其包装进行信息标注的时候,应该加上开发商的信息,这样是为了方便消费者进行查询,也是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
游开贵表示,在汾酒集团开发酒的食品安全溯源二维码中的酒水检验报告中,生产厂家、地址等关键、基本信息应俱全。如果一些开发商取得汾酒集团的授权进行白酒开发以及销售,开发商也算作是产品的生产商之一,那么开发商的信息在包装上必不可少。
“开发商或销售商私自灌装散酒就涉嫌欺诈。”游开贵说,如果一些开发商利用享有授权的便利条件,违反汾酒集团的规定,灌装私人酒厂或者是来路不明的散酒,那可以视作欺诈消费者进行处罚。
游开贵介绍,按照汾酒集团的开发模式来分析,这些开发酒的酒水可来自汾酒集团的子公司白酒生产线,也可以来自自营汾酒厂的产品生产线,但是必须加强品控,应该向消费者说明开发商和酒水生产线来自什么地方,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打着汾酒集团名字的假酒出现,也是保护汾酒品牌声誉。
“汾酒集团的开发模式,已成为白酒行业内的普遍现状,”白酒行业业内人士肖竹青表示,“开发、贴牌模式对酒厂贡献很大,放大了品牌的声音,扩大了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但是带来的负面影响则是稀释品牌含金量。”
“这种开发模式不仅是汾酒,就连茅台、五粮液等知名白酒企业也存在,”肖竹青介绍,“这种情况会让消费者无所适从,汾酒和茅台也曾因出现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品牌缩减了很多开发商”。
“对汾酒这样的大型上市企业来说,他们要对任期内的绩效负责,”肖竹青表示,如果是对未来负责的话,白酒企业可以考虑砍掉贴牌,让品牌价值得到恢复。或者慎重选择贴牌,让消费者成为意见领袖,从而驱动企业发展。
(文中王攀、钟强、张玉明、张华、王华芳、王锋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