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废止。
境外金融机构在我国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即“熊猫债”。推动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是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新《办法》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并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所应具备的条件、申请注册程序,并同时就信息披露、发行登记、托管结算以及人民币资金账户开立、资金汇兑、投资者保护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提升了“熊猫债”发行制度的透明度,有利于提高境外机构发行人降低沟通成本。
“此前外国政府、境外金融机构和境外非金融企业在发行‘熊猫债’过程中,仅能参照国际机构发行过程,向主管部门递交相应申请材料,缺乏统一标准,申请效率相对较低。”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认为,新《办法》将“熊猫债”发行人分为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境外非金融企业法人4类,分别设定了发行条件等全流程的规则,为各类发行人提供了可操作的规范。
随着“熊猫债”发行条件的放宽,王青预计,将会有更多的境外机构进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筹资,国内债券市场双向开放步伐将会加快。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发布,完善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制度安排,促进相关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对于中国债券市场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陈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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