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赣州分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80000元,对两位负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万小敏、周浩各处以罚款人民币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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