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女副总炒股,被证监会揪出来,因此遭罚120万元。同时,还有附带性惩罚——丢了饭碗。据统计,今年以来,有多人犯了同样的错误。
据报道,民族证券机构销售部副总经理姚丽,82年生人。在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7日(调查日)期间,竟然利用叔叔、堂弟的账户,主要通过手机委托方式交易“万马股份”、“中国宝安”、“泰达股份”等股票。两年时间,姚丽获利301,296元。
最终,证监会责令姚丽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姚丽违法所得301,296元,并处以903,888元罚款,并对其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证券公司女副总炒股遭罚
今年以来因炒股被罚的从业人员不在少数,据不完全统计,已有7名从业人员因炒股领了罚单。第一位是中金公司高级投资经理陆茜,第二位是山西证券信息技术员工贾俊琪,第三位是恒泰证券太原平阳路营业部经理李大伟,第四位是华安证券营业部员工谢竞,第五位是国信证券员工张锋,第六位是国信证券员工徐斌武。
在这些人当中,有的炒股三年不赚反亏,有的利用妻子账户违规炒股,最终均被证监会“揪了出来”。
目前,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屡犯不止,但证券从业人员炒股仍是被全面禁止的。随着监管不断趋严,证券从业人员切勿火中取栗,以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在严令禁止之下,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是违规的。但他们知法犯法,不仅要缴纳罚款,还影响自己的职业生涯,后果可谓是非常惨痛的了。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