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积极介入事故调查。经调查发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为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负有审批、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
根据查明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副厅级、已退休)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李志刚简历
李志刚,男,汉族,1954年5月生,天津市人,大学普通班学历,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