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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检举7名官员 至少3人写信要求判其死刑

空设的银行

  吴英的商业经营显然没有那么成功,尤其是在背后扛着巨额借债的时候。

  吴英转动她商业盘子的方式,与很多商人没有差别,通过借贷资金。

  “银行的借贷很难,对中小企业来说就更难了,民间借贷是最常见的方法。”本色集团的陈明(化名)解释。

  2005年年底,吴英经骆华梅介绍认识了义乌借款人林卫平。林卫平做民间资金生意,将上游的钱集中起来,再贷给需要资金的人,赚取息差。林卫平的账户上流转的资金,动辄上亿元。

  从2006年3月开始,吴英以成立公司需要注册资金为由向林卫平借款。

  2006年6月到9月间,吴英从林卫平手中共拿到4.3亿元贷款。

  而林卫平借给吴英的钱,都是向社会非法集资得来,这些钱的“上线”是66个个人和单位。林卫平于2007年2月9日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6日被依法逮捕。

  关于林卫平借给吴英的钱究竟有多少利息,金华市中院一审判决书中认定,一般借贷1万元,每天要支付35元、45元、50元不等的利息费用。

  而在吴英递交的上诉材料里,她说向林卫平借的钱,年息3分,成本不是很高。

  随着盘子越铺越大,吴英从2006年8月,瞒着林卫平,向杨志昂、杨卫陵、杨卫江、龚益峰等人那里借钱,日息大多在4‰到5‰。

  根据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金市检刑诉2008114号”起诉书指控,除去已归还本金与本息,吴英共从11人那里“集资诈骗”获得约3.9亿元资金。

  不过,徐玉兰、林卫平均否认被吴英诈骗。

  徐玉兰同时相信如果吴英不是被早早打压下来,她的商业盘子也会转起来,钱早就还上了。“刚刚栽下的小树苗,你总要给它机会成长,早早的就打下去,当然不行了。”徐玉兰说。

  与徐玉兰抱有类似希望的人不止一个。在浙江省商业环境中,民间借贷数亿资金,问起来都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一位东阳当地人士则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现在更夸张的形式是公司内部设立“银行”,社会的人可以去存在那里,获得比银行高很多的利息,这些公司再将这些钱以更高利息贷给别人。

  “公司是不挂牌的,你可以去路上问一下,就问除了银行以外哪个公司利息高一点,人家都会告诉你的。”该人士挥挥手说道。

  “几乎没有人将闲钱存到银行去,银行现在成了虚设。”陈明说,“我们一个家族里肯定有一个人是在做投资咨询公司,银行拉存款是拉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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