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印发《初级、中级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办法》明确,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成立全国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养老服务考办),全国养老服务考办设在民政部养老服务司,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考试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初级、中级养老服务师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方面,初级、中级养老服务师均设置《养老服务综合知识》《养老服务实务》2个考试科目。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按照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考场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人员以及境内的港澳台居民、外国籍人员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初级、中级养老服务师考试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不得从事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李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