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曾廷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廷富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漠视组织警醒、警示,不收敛、不知止,屡教屡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房产,在干部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清廉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违规通过投资方式获取收益,利用职权将本应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对下属部门虚列开支、套取资金行为失察失管;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置换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曾廷富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曾廷富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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