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最高人民法院4日发布的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审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要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司法解释同时明确,讯问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不在场的,对其供述应当依法予以排除。(记者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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