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8日电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28日举行的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土壤污染防治法法》明确了企业防止土壤受到污染的主体责任,强化污染者的治理责任,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刘友宾介绍,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先后出台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土壤用地环境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以及一系列技术规范,基本建立法规标准框架体系,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稳妥推动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试点示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刘友宾介绍,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快出台配套政策,督促地方政府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的监管责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有关准入管理制度。
同时,严格执法,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土壤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意识,推动科学认识土壤污染风险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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