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获悉,2017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3月10日至19日在重庆进行发售,计划最大发行总额为300亿元。其中:第一期为150亿元,期限为3年期,票面年利率为3.8%;第二期为150亿元,期限为5年期,票面年利率为4.17%。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自2017年起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更名为储蓄国债(凭证式),本次发行首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不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
投资人购买的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两期国债按照面值向个人发行,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用实名制,可以挂失,可以提前兑取和办理质押贷款,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
全市储蓄国债发行承销机构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21家银行在渝营业网点,广大市民可持身份证前往购买。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吴黎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