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段祥明(化名)在路边餐馆吃个午饭的功夫,停在附近的奔驰车的后挡风玻璃就被人砸出个大窟窿。了解后得知事情原委,原来竟是自己将车停在斑马线上挡住了一位八旬老人的道路,才惹此大祸。2月26日中午,段祥明向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报了警。
奔驰车停在路边,一顿饭功夫被砸
2月26日11时许,段祥明(化名)将自己的轿车停放在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对面的斑马线上,当他从附近的餐店吃完午餐出来,发现自己爱车附近有很多围观群众,对自己的车指指点点。他走近后才发现,自己的车后挡风玻璃被砸出一个大洞。按照周围群众的指认,他追上了砸他车的拄着拐杖的老人,老人嘴里还一直在说:“你挡着了我的路,我就要砸你的车。”见状,段祥明立即报了警。
老人一拐杖下去损失上万元
接警后,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将老人带回派出所。原来,居住在附近小区的老人左广明(化名),每天都会拄着拐杖通过事发地的斑马线,到木鱼石公园去散步。当天中午,他看到段祥明的车停在斑马线上,加上自己行动不便,不好通过,心中顿生不快,一怒之下便用随身携带的拐杖砸坏了车的后挡风玻璃。
因被砸车辆为奔驰车,根据保险公司的评估,损失肯定上万元。但此次车辆被砸,系人为造成,不在保险范围,便不能通过保险公司报销此次费用。
渝北警方协商促和解
回兴派出所民警根据了解得知,左广明今年81岁,十多年前因中风造成偏瘫。段祥明将自己的车停放在斑马线上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因考虑到嫌疑人年事已高,身体残疾,家中经济困难。段祥明又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回兴派出所民警采取了协商解决的处理方式。
左广明的儿子很快赶到现场进行沟通,最后取得了段祥明的谅解,赔偿了段祥明1800元,解决了这起纠纷。
渝北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遇事冷静,切莫冲动,一旦触犯法律,后悔也晚了。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辆,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尤其是不能占用消防通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果酿成严重后果,还就追究其相关责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