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一名姓周的男子来到高速执法五支队四大队璧山执法窗口,主动表示要处理一起高速公路违法案件。
周某告诉执法人员,他是一起高速违法案件当事人罗某的委托人。2016年3月14日,罗某驾驶渝C67876号货车在渝蓉高速公路上因号牌不清晰被高速执法五支队四大队处以100元的行政处罚,但直到四大队向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罗某仍未缴纳罚款。
近日,罗某准备从西藏返回重庆,在网上购票的过程中才发现自己被法院纳入了失信名单,无法购买动车车票和飞机票,罗某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第一时间委托朋友周某到四大队璧山执法站帮他缴纳罚款。
了解情况后,四大队执法人员向周某详细介绍了非诉执行的具体流程,随后陪同周某前往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缴纳了罚款,并向璧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取消了罗某的失信名单。
通过此次事件,周某和罗某均表示,今后一定高度重视,严守交通法律法规,及时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避免因失信而造成更大的麻烦和困扰。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因违法收到高速公路执法部门的罚单后一定要及时到高速公路各执法窗口进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将按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对于法院强制执行后任然拒不缴纳罚款的“老赖”,将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奢侈消费和出行。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