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节,举家团聚,食品购买成为家家户户的生活大事。1月27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布2017年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购买食品时,先看包装再购物。
具体提示如下:
1.采购节日食品时,到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标识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无证食品、超期食品。购买散装食品要适量并妥善保藏。
2.外出就餐时,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举办大型宴席尽量选择具有A级或B级食品安全等级资质的餐饮单位,并签定含有食品安全责任的宴席承办协议;菜品避免选择高风险品种,凉卤菜尽量现制现食、生食类菜肴尽量少选。
3.妥善保存消费发票或凭证。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或购买的食品有腐败变质等不合格现象,请及时拨打“12331”电话举报投诉。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的,及时到医院就医并向食药监部门举报。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