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11月10日消息,2016年11月10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受贿一案。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量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李量利用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审核一处处长、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提供帮助,并于2000年至2013年收受上述公司投资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3.622654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量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李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李量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李量的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60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