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背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盗窃等7宗罪;团伙中其余5人分获死刑至19年徒刑不等

第一排从右至左:李玉山、王利明、李井元。本报通讯员李佳摄
昨天上午,身背两起命案、三条人命并涉及非法买卖枪支罪、盗窃罪、抢劫罪、绑架罪、强奸罪等重罪的石景山男子李玉山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落网后,李玉山为保命曾“咬”出多名“兄弟”,但是却未能如愿。
团伙共6人3人获极刑
以李玉山为首的6人犯罪团伙无恶不作,主犯李玉山一人就涉及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盗窃、保险诈骗、非法买卖枪支7宗罪,且身背3条人命。
这6人团伙中,除李玉山外,还有他出狱后认识的“志同道合”者王利明;身背4条人命,曾经在杀人后接受过李玉山帮助的李井元;一心想跟着李玉山混出名堂的亲侄子李楠;以及李玉山的朋友王书立和石会明。
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公开宣判此案,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李玉山、王利明、李井元死刑;判处王书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石会明有期徒刑20年,李楠有期徒刑19年。
曾有多次犯罪前科
据办案人员介绍,李玉山是一个心狠手辣、睚眦必报的人,但同时又是重视亲情,非常“护犊子”的人。
据了解,李玉山曾有多次前科,1981年,他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据了解,此次获刑,李玉山正好赶上“严打”,为此,李玉山一直觉得很冤枉,觉得政府把他判重了。
首次出狱后,李玉山开始到处打零工,他一直想着要光宗耀祖、有所作为,但是却不肯脚踏实地,于是便重操旧业进行盗窃,并于1999年再次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第二次入狱期间,发生了一件改变李玉山命运的事情——他的邻居李某,在他入狱期间,打着要账的名义,调戏了他的妻子。
这件事激怒了李玉山,他决定一定要择机干掉李某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