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14日讯 公安部近日发布《公安部关于对举报经济犯罪线索进行奖励的公告》,要求各地对提供经济犯罪线索并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500至50000元奖励。
《公告》指出,公安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金融、财税、商贸、知识产权等领域涉及假币、洗钱、银行卡诈骗、保险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非法证券期货、假发票、合同诈骗、商业贿赂、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劣药、假农资、有毒有害食品等各类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市场秩序和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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