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首张食品流通许可证,标志着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工作在市食药监局正式拉开序幕。
洪濑鑫和食杂经营部店主展示新食品流通许可证
昨日,在洪濑鑫和食杂经营部,记者见到首张新食品流通许可证,证件上方由“红盾”徽章变为蓝色徽章,发证机关由市工商局变为市食药监局。
市食药监局完成体制改革后,原由市工商局负责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至市食药监局负责。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新食品流通许可证依然按《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受理办证,申请资料上变动不大、证件的格式也无太大变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申请单位及个人均可到市食药监局或所在乡镇食药监所咨询办证事宜。
该工作人员说,依据流程,受理后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将按要求对申请单位现场核查,若核查合格,待网上流程完成后可到基层所领证。若现场核查不合格,则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后上报整改报告,工作人员将再次核查,整改到位方可发证。
需要注意的是,原来由市工商局发出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前(以下简称“旧证”),需要到市食药监局或所在乡镇食药监所申请换证,手续和材料不变。
“按规定,旧证应在到期前一个月申请换证,否则就要走办新证的程序。”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全市有近5000张旧证,预计到2017年可更新完毕。
此外,餐饮服务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查等项目,都可到市食药监局行政审批科办理。(记者 陈江涛 文/图)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