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一酒店因存在双重消防隐患,被南安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25万元。
日前,南安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南安市溪美街道成功街一酒店的6至7层存在消防安全双重隐患: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楼梯附近的两个室内消火栓没有通水,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
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监督执法人员对酒店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讲明相关规定和消防职责,指导其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并责令该酒店6至7层停产停业。(记者 傅雅兰 通讯员 林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