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近期,泉州南安市处非办修订出台了《南安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从奖励条件、原则、奖励程序、标准、监督等方面对非法集资举报奖励进行了规范。
《细则》明确,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根据查证涉案金额先给予举报者1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奖励。案件司法判决确定金额低于5000万元,追加给予举报人奖励1000元;案件司法判决确定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追加给予举报人奖励3000元;案件司法判决确定金额超过1亿元,追加给予举报人奖励5000元。如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情节较轻、涉案金额较低,经审查达不到立案标准的举报线索,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本次《细则》的修订,主要是加大了奖励力度,希望能起到更好的激励效果,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打击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泉州南安市处非办工作人员表示,为及时发现、处置和打击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机构,近年来,泉州南安市通过持续加大对非法集资举报的奖励力度等措施,激发市民的举报热情,营造群防群治氛围,推动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讯员 陈瑞萍 黄宝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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