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财政拨付2017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及立功受奖奖励金1869.47万元。优待金发放对象为2015年9月和2016年9月入伍的义务兵,全市实行城乡一体的标准,按每人15640元发放。
此次,我市还对2016年度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和获得优秀士兵荣誉的现役军人进行奖励,三等功和优秀士兵的奖励标准分别4389元和1463元。同时,对2016年9月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6000元,专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4000元,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新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南安市财政局 洪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