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借到巨额资金,不惜铤而走险,通过小广告伪造14本假证,后因资金链断裂而案发。日前,被告人吴某冰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今年43岁的吴某冰,案发前在石狮从事借贷职业,在石狮宋塘路附近某安置楼拥有七间店面。因资金需要,2011年9月,经朋友介绍,吴某冰认识青岛市某公司总经理蔡某。据吴某冰供述,他曾先后四次向蔡某和所在公司借款合计900多万元。其中,2011年11月9日,吴某冰以个人名义向蔡某借款30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并以自己的七间店面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抵押,与对方签订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为防止被骗,蔡某还特地和朋友到吴某冰的店铺实地查看,确认事实后才把钱借给他。
然而,到了2013年,蔡某听说吴某冰去澳门赌博,怕自己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就拿着七间店铺的14份证件到石狮市房产登记中心查询真伪,结果发现全部系伪造。得知真相的蔡某立即找到吴某冰,吴某冰对此并不否认。吴某冰在偿还了部分款项后,因资金链断裂就再也无法偿还。在庭审上,吴某冰供述称,其确实拥有过上述七间店铺,后来他又把房产抵押给石狮一家典当公司。
经石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冰伪造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共14本,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针对此案,承办法官提醒,民间借贷纠纷,涉及房产抵押登记时,建议在借款完成前,携带相关证件到属地房产登记中心查询真伪或办理抵押登记,以免造成财产损失。(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林少如 黄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