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安市天之霖休闲会所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依法被处罚款8900元。
近日,市消防大队监督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水头镇华辉石业行政中心的南安市天之霖休闲会所,消火栓无法正常供水、常闭式防火门处于敞开状态,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监督员当即严肃批评场所负责人,耐心讲解一旦场所发生火灾意外,消火栓无法正常供水及防火门敞开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监督员决定给予该场所处罚款8900元。
目前,罚款已缴清,隐患已在市消防大队监督员的指导下整改到位。(记者 邹思敏 通讯员 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