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上杭县住建局了解到,为方便居民,该县出台《关于上杭县城规划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鼓励城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根据指导意见,2021年之前,上杭县城规划区内5层及以上的商品住宅小区、房改房、保障性住房,竣工后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后,以6层楼为基准,每台电梯财政补助6万元,每增减一个楼层相应增减5000元,4层(含4层)以下不予补助。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由业主们自行商议后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来筹集资金,大家在公开透明、充分协商的环境下能更好地促成电梯的建成,方便大家的出行。”该县住建局房地产业股股长陈文明说。
据统计,上杭县城区未安装电梯的24个小区、251个单元约2500余户可享受该项补贴政策,受益人群约1万人。(全媒体记者 李凌生)